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发挥我校学科专业的优势特色,推进“四新”背景下的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深化人才培养创新改革,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微专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申报
(一)项目介绍
1.微专业是围绕某个特定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构建微型核心课程体系。通过灵活、系统地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2.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经学校评审后试运行,招生培养一学期后予以发文认定。微专业团队及所在学院负责宣传、招生遴选和人才培养。
3.微专业学制一般为一年,设4-6门必修课,总学分12~15学分,每门课程2-3学分,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授课。
4.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授课,原则上15人以上方可开班。除实践类课程外,鼓励采用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包含在线自主学习、课堂互动、实践实训等。
5.微专业以本校学生为招生对象,遵循自愿报名原则,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课程学习之余修读;每位学生仅限同时修读一个微专业,已修读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修读微专业暂不收取费用。
6.微专业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信息备注,也不授予学位。学生完成微专业要求的全部课程修读且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微专业证书。
7.微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学重要组成部分,需遵循学校本科教学相关管理规定。
(二)申报范围
微专业申报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2.满足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需要;
3.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4.符合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5.围绕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
(三)申报要求
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微专业建设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与人才培养规律。
2.牵头单位可依托学校现有优势特色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微专业,要求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培养目标清晰明确,课程体系设置合理且能够有效支撑专业培养目标,鼓励已建设1门及以上在线课程或人工智能技能培养相关微专业申报。
3.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统筹负责微专业规划和建设,且须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联合行业专家参与微专业建设,促进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
(四)管理与建设
1.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由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负责微专业申报、培养方案制定、招生录取、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档案管理、成绩管理以及证书发放资格审核等工作;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微专业申报与评审、教学质量监控、证书印制发放等工作。
2.微专业申请获得立项后,学校将为每个获批项目安排1万元建设经费,原则上要求申报学院按照1:1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费,保障微专业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3.学校按同一标准认定微专业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并依照学校统一标准发放课时费用。
二、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单位在开展需求调研与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微专业建设项目,择优向学校推荐,并于2026年9月28日(周一)16:00前,将经学院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3)三份材料,提交至教科办(南7B-311)。
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1046074268@qq.com。
联系人:候老师,联系电话:86613712。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培养方案(模板)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