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1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省级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4%,生命科学学院本部:5人,滨江:2人。
四、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并于2月3日下午2点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邮箱:1094893724@qq.com。学院评审并经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五、2021年3月底,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上报的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汇总确认,并于2021年4月份进行公示,接受监督。2021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示和公布的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孙老师,电话:86613741。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