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团员推优实施细则(2018年3月修订版)》,学院团委将在近期启动团员推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团委直接推优
1、推优人员须符合院团委直接推优的基本条件;
2、院学生会、朋辈心理互助会、ASK、007等院级学生组织按照总人数10%的比例推优;
3、其它符合院团委直接推优条件的同学,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注:申请院团委直接推优仅限细则中提及的9项情况,班级推优不在此列);
4、所有申请直接推优的同学须填写《团员推优表》(附件1)一式两份,院级学生组织推优表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尉昕妍同学负责收齐电子稿并审核,统一于4月3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团学事务中心主任李嘉欣同学处。
二、班级团支部推优
班级团支部推优和院团委直接推优同步进行,各支部参照细则中各项工作要求,于4月3日前完成推优,并将《团员推优表》(附件1)电子版和《团支部推优记录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cmuskxsh@163.com。院团委审核后,对班级团支部推优名单进行公示。
三、特别说明
1、自2017年11月起,上级文件规定,入党申请人自递交入党申请书起至确立入党积极分子须至少满三个月,请大家注意时间,本次推优,满足条件的2019级同学也可参加;
2、根据学院实际,对年级班级推优比例作适当调整:大一班级的推优人数不多于本班级人数的15%,大二、大三班级的推优人数不多于本班级人数的10%,大四原则上不推优。院团委直接推优不占用班级推优名额。
3、参加推优的同学必须已经参加过党章学习小组并且考核合格,其他条件参照《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团员推优实施细则》,请特别注意。
团员推优工作务必公平、公开、公正,在推优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团学事务中心王芊芊同学:15990038757,QQ:825388011。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