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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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0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0-01-06

    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8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0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以及2017年未结题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校团委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酌情减少该项目所在学院下一期申报指标。

    22018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2;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年内完成结题工作;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三年内完成结题工作。

    4.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向校团委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二、2020年度项目申报

    1. 根据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分配,我校可申报项目为62项,经校级评审后,按1:1等额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2. 各学院可申报数主要结合学院规模、学科特色以及“挑战杯”成绩等。具体申报数我院为不超过9项。

    三、上交要求和时间节点

    1有关文本上交安排。请以学院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并于按规定时间节点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2018年度项目验收文本(详见附件1)、2020年度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4/5/6)。附件文本详见通知。

    2.时间安排。225日前各项目组上交2020年度项目申报文本电子稿和纸质文本(命名为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汇总表;36日下午17:00点前各项目组上交2018年度项目验收文本电子稿和纸质稿、汇总表。

    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askbase@163.com,纸质稿交至徐同学处,电话:15990079134。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741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7.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8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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