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2016、2017、2018级学生)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省教育厅、财政厅本学年向我院下达的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本部22人,滨江学院4人,本部和滨江学院单列名额,单独评审。
三、评审条件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5.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二条规定之各项基本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
7.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审程序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和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写请严格按照附件3的样表和填表说明;
2.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提出学院2018-2019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之后上报学校。
五、工作要求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纸质稿一式一份,和支撑材料一起以班为单位交到3518-4办公室;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邮箱27728988@qq.com;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下班前。
特别提醒: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附:省政府奖学金评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