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团十八大、共青团改革精神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进一步夯实我校团工作基础,充分调动团支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校学生团支部。
二、评选内容
全校评选5个2018年度“红旗团支部”。
三、评选标准
(一)思想引领好。重视团员青年的思想引导,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生动的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组织建设好。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支部班子健全,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按时民主换届,做好民主评议。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准确掌握团员青年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重视学生干部培养,积极向院校两级学生组织输送优秀学生干部。
(三)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推优入党工作,鼓励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活动开展好。以团支部文化节、主题团日活动等形式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参加各类社团活动和各类艺术文化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优异成绩。
(五)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团活动覆盖面广、针对性强,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六)完成任务好。动员和带领团员青年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完成任务后能及时反馈,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计划、总结,如数上缴团费。
(七)成果成效好。在2018年度,团支部及成员未发生各类违纪违规事件。团支部有突出贡献或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八)参选团支部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曾获得校级优秀团日活动荣誉称号;支部成员曾获省级(含)以上科技、文体、艺术竞赛奖励。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团委选拔推荐阶段(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日)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积极报名,并于2019年3月1日前将组织推荐表和推荐材料上报院团委,纸质材料交到3号楼518-2孙提老师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94893724@qq.com,逾期不予参评,学院团委对参选团支部资料进行在院内进行公示。
(二)参选团支部公示确定阶段(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6日)
校团委对各学院推荐的参选团支部进行审议确认工作,同时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各种媒介对参选团支部进行宣传展示。评选公示期间,若查实确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参选团支部,经校团委会研究后,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参选团支部现场展示评比阶段(2019年4月)
校团委组织10个参选团支部进行现场评比,邀请专家和大众评审团进行现场评分。按照分数高低,推选出排名前5的团支部为2018年度“红旗团支部”,其余5个将2018年度“先进团支部”。
(四)宣传和表彰阶段(2019年5月)
学校将通过不同宣传渠道对红旗团支部先进典型进行全校范围内的宣传,并在“五四”纪念活动中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本次活动由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远志学校、博雅传媒承办。各二级学院要提高对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认识,切实将参与“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真正将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团支部推选出来。
(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指导团支部填写基本情况,做到内容完整,事迹准确,数据翔实。各团支部要积极参与,充分准备,实事求是,及时上交团支部材料。
(三)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力度,鼓励学习先进团支部,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热潮。
附件:
1. 2018年度“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申报表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