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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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10-29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党员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我院党总支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下半年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拟发展党员数:19名。根据学校下达的发展计划,结合各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和结构,经党总支研究,对各支部拟发展党员数进行了划分:其中研究生党支部1名,本科生第一党支部4名、本科生第二党支部4名、本科生第三党支部9名、本科生第四党支部1名。(如届时支部拟发展党员数无法用足,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支统筹,在支部间进行调剂。)

    二、 发展对象:2017年10月及以前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具体要求:参照《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遴选办法》(2018年5月修订版)。

    四、相关程序:本次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将通过资格审查、闭卷理论考试、民意调查、入党答辩、支部酝酿等环节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31日前,各支部根据《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遴选办法》(2018年5月修订版)标准将拟申请确定进入闭卷考试的名单报给组织员杨老师;

    2、11月6日前统一组织完成党的理论知识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占复选成绩的20%);

    3、11月1日-11月9日开展民意调查(由各支部组织,占复选成绩的20%)、入党答辩(由各支部书记担任评委,党总支统一组织,答辩成绩占复选成绩的30%);

    4、11月10日-11月12日进行支部酝酿,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并填写测评表(占复选成绩的30%);

    5、11月13日前按照1:1.2比例确定拟发展对象并上报学校党委;

    6、11月20日至12月1日(初定),组织拟发展对象参加学校发展对象培训班;

    7、11月14日-12月1日,政审函调;

    8、12月5日前(初定)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

    9、12月10日前(初定)完成政审函调,上报校党委预审材料整理,包括支部委员会意见(总支委员会意见)、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结果、个人自传等。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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