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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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做好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5-03-19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开展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院2015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2名学生

    三、推荐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4.学校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四、材料报送:

    请各班级于2015年3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交学工办、团委22312办公室杨娜老师,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1张标准照,2寸免冠;1张生活照,500K以内)、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各班级在推荐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可与杨娜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613741。

    附件:1.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2.第四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汇总表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分团委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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