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浙中院发﹝2007﹞11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复习迎考阶段和暑期的勤工助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为不影响学生期末复习迎考,本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截止至6月25日。6月26日至学期结束,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任用勤工助学学生,学生资助办公室将停止核发该时间段的勤工助学报酬。
2、暑假勤工助学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9月11日。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暑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处将予以审核,暑期勤工助学报酬按实际工作时数计算。
3、需要设置暑期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请自行下载《浙江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暑假勤工助学用工安全承诺书》(附件2),并以书面及电子稿形式于6月23日前交22308孙提老师处。校学生处将根据经费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凡未经批准或备案的勤工助学活动,一律不予支付报酬。
4、各用工单位在选聘学生的过程中须坚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聘完成后,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学生登记表》(附件3),并于6月26日前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22308孙提老师处。
5、联系人:孙提。办公室:22308,电话:86613797,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5年6月16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2:暑假勤工助学用工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学生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