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基础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基础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基础文明水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我院现对2015-2016学年学院学风建设监察员和学生公寓文明监评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风建设监察员:
(一)人员选拔
各班推荐3名同学作为学风建设监察员候选人,通过考核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候选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有强烈的责任心;
2.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端正;
3.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奉献精神;
4.工作诚实,大公无私;
5.政治面貌原则上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及以上(富春校区可适当放宽);
6.大一、大二、大三各班级均需推荐。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学院学风建设的检查,对迟到、旷课以及课堂违纪现象进行检查;
2.协助辅导员统计每周迟到、旷课的人员信息;
3.做好与任课老师的沟通交流,协同老师共同开展学院学风建设工作。
二、学生公寓文明监评员:
(一)人员选拔
各班择优推荐学生候选人1名,通过考核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候选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有强烈的责任心;
2.服从管理,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
3.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奉献精神;
4.有一定的课余时间可以开展公寓文明监评工作;
5.政治面貌原则上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及以上(富春校区可适当放宽);
6.大一、大二、大三各班级均需推荐。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公寓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工作;
2.协助学院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分数统计工作;
3.协助学院开展公寓基础文明、安全稳定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考核
1.学院学风建设监察员和学生公寓文明监评员分别隶属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和自律部管理,受学生监督;
2.每学期院团委将对全体学风建设监察员和学生公寓文明监评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反馈学院党总支,作为学生党员发展、考评的重要依据;
3.每学年学院团委将开展“优秀学风建设监察员”和“优秀学生公寓文明监评员”的评比工作。对评为“优秀”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和宣传,作为学院各类学生评优中的重要依据;
4.学院学风建设监察员和学生公寓文明监评员任期一年,可连任。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清退,并由所在班级给予补足。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班级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同学填写《生命科学学院学风建设监察员推荐表》(附件1)和《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公寓文明监评员推荐表》(附件2),滨文校区于10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交到杨娜老师处;富春校区于10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表交到霍明老师处。
2.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团委联系,联系电话:86613741.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团委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1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