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6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校拟选派我校本科生在2016年春季学期前往台湾义守大学、静宜大学、元培医事科技大学、景文科技大学、弘光科技大学5所台湾高校研修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费用
1.年级:在校本科生。
2.在台费用: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按台湾高校相关规定标准执行。详情请见附件1。
3.在校费用:学生在台学习期间,根据相关标准缴纳我校相关费用(需向我校上交一个学期专业学费的一半,学分学费按照抵免以后的缴纳,例如,本校一学期需修20学分,台湾修满18学分回校认证抵免后,需要再向本校缴纳剩余的2学分学费)。
4.其中台湾义守大学有3名(选拔范围:护理学院),静宜大学有2名(选拔范围:人文社科学院)免交学费的交流生名额,免交台湾高校学费学生需要照常缴纳我校学费。
二、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作精神,善与人沟通。
4.所在专业须在台湾高校有相同或相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可供选择。五所大学的专业设置请详见附件。
6.我校根据台湾高校提供的名额,按照成绩绩点排序择优推荐,最终的录取权在台湾高校。
三、其他要求
1.必须配合学校统一日程安排,接受行前教育、赴台报到等。
2.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体检费、保险费等费用。
3.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4.交流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完成学业。
四、推荐名额、项目费用等
见附件1.2016台湾各高校春季学期招生信息(专业,人数及费用等)
五、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1.请有意向同学,于10月13日前将附件2发孙提老师邮箱。(1094893724@qq.com)
2.10月23日前,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各学院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开展项目宣讲说明会,介绍台湾各高校及相关报名注意事项,宣讲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10月30日前,最终确定秋季学期赴台湾各高校学习交流生名单,名单确认后将不再进行补报、退报。
4. 11月开始,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赴台学生完成各项报名程序和手续。
项目联系人:汪静娜 电话:86613545
附件1:台湾各高校招生信息(专业,人数及费用等).xlsx
附件2:各学院报名台湾高校学生意向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