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朋辈心理互助会成员、心理委员:
为进一步激发各学院朋辈心理互助会和会员的工作热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心理健康工作经验交流,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学生干部、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会员评选办法(试行)》通知精神,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于近期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学生干部、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会员评选与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5月20日——5月27日。
(二)参评对象
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学生干部评选面向校院两级朋辈心理互助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会员评选面向校院两级朋辈心理互助会全体干事(含班级心理委员,不含寝室心理气象员)。
(三)评选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学院内开展公开评选,并严格按照评选比例确定推荐人员名单,请于5月27日之前将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1160084621@qq.com。
2、由校朋辈心理互助会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各学院上交的材料。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6月8日进行现场表彰活动,并进行公示。
(四)考评细则
评选比例: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学生干部的评选不超过副部长及以上人数的20%,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会员的评选不超过该组织人数的5%。
生命科学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2016年5月20日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学生干部、优秀朋辈心理互助会会员评选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