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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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校级“文明寝室”评选活动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10-10

    为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建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开展2015-2016学年校级“文明寝室”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在2015-2016学年校级“优秀寝室”的基础上按照20%的比例评选产生校级“文明寝室”,校级“优秀寝室”名单见附件1.

    二、参评资格

    1.参评学生寝室须为2015-2016学年校级“优秀寝室”。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取消该寝室“文明寝室”的参评资格:

    (1)寝室成员学年内在寝室内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

    (2)学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

    (3)寝室成员不能和谐相处而吵闹打架的;

    (4)违反学校有关寝室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况并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或处分的。

    三、评选标准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文明寝室建设评价标准》,校级“文明寝室”应为内务优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团结向上、氛围和谐的学生寝室,具体标准如下:

    1.内务优秀。寝室内务保持整洁,学年寝室文明监评成绩全为优秀(A等);个人仪表端正,服装整洁、衣着大方,举止得体;全室成员积极参加公益卫生劳动,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2.遵纪守法。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学生公寓有关管理规定,遵守校纪校规及有关公约;寝室内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私接乱接电线网线;不带危险品、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凶器进入寝室;不留宿校外人员;服从宿管人员的安排。

    3.勤奋学习。寝室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不沉迷电脑游戏,上一学年全体寝室成员无旷课、无不及格课程。

    4.团结向上。寝室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寓楼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积极向上,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5.氛围和谐。寝室布置高雅、舒适、美观,有浓厚的文化气息;寝室成员人际关系和谐融洽,讲文明、懂礼貌,文明上网;性情高雅,无不良兴趣及庸俗倾向;生活习惯健康科学,按时作息,劳逸结合,不赌博,不酗酒,不抽烟,不打架。

    四、评选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寝室以寝室为单位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文明寝室”申报推荐表》(附件2)纸质稿于10月11日下午5点前交到22308孙提老师处,(学院混合寝室可由任一寝室成员所在学院进行推荐)。学院综合评议后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报送学工部;学工部对申报寝室进行审核后,由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2015-2016学年拟认定为“校级优秀寝室”的名单公示.xls

    附件2:2015-2016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文明寝室”申报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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