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与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学工部决定由学生事务中心面向全体本科生开展学风和文明寝室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上课出勤率、寝室卫生、夜不归寝或晚归等。各学院要依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二、检查安排
由学生事务中心牵头,不定期组织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对全校全日制本科生上课出勤率、寝室卫生、夜不归寝或晚归等情况进行分批次抽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学生夜不归寝,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或其他突发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立刻或检查次日上报相关学院或部门。
1.学生上课出勤率检查:自10月17日起,由学生事务中心老师每周一至周五白天通过实地走访和教室视频截屏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抽查各班级学生上课出勤人数和学生听课状况。
2.学生文明寝室检查:自10月8日起,由学生事务中心老师组织学生干部每周一至周五白天对学生寝室进行不定期检查。滨文校区文明寝室建设检查标准详见附件1,富春校区文明寝室建设标准由富春管委会学工办另行下达。
3.学生夜不归寝检查:自10月17日起,由学生事务中心老师组织学生干部每周一至周四晚上在门禁封闭后对学生寝室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风和文明寝室检查工作,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及时将上课出勤率、寝室卫生、夜不归寝或晚归的检查安排和要求告知每一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共同将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2.各学院要以此项检查为契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学生上课出勤、寝室卫生、夜不归寝或晚归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力度,对违纪违规学生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3.各学院辅导员要与学生保持紧密沟通,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心理状况、思想动态,对于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思想波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4.学风和文明寝室检查结果作为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寝室文明建设检查标准
学工部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寝室文明建设检查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