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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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转)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5-04

    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5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2014—2016级本科生

    二、测试时间:

    2017年5月13、14日(富春校区,具体班级时间见附件1)

    2017年5月20、21日(滨文校区,具体班级时间见附件1)

    三、测试地点:滨文校区、富春校区田径场

    四、测试内容:50米、立定跳远、800/1000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引体向上

    五、测试具体事项:

    1.符合免测条件的学生,填写《免于执行申请表》,附医院证明在5月10日前由滨文/富春学生事务中心汇总后交滨文校区体育馆207办公室郁老师处。

    2.符合缓测条件的学生,填写《缓于执行申请表》,附医院证明在5月10日前由滨文/富春学生事务中心汇总后交滨文校区体育馆207办公室郁老师处。

    3.缓测时间:2017年5月17日13:00点(富春)

    2017年5月24日13:00点(滨文)

    4.缓测地点:滨文校区、富春校区(田径场旗杆前集合)

    5.身高、体重,肺活量另外时间测试,具体见附件2,测试地点:滨文,体育馆大厅,富春,田径场看台后。

    六、注意事项

    1.测试当天学生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由班长组织检录参加测试。

    2.测试开始前15分钟到检录处领取班级测试表格,在测试结束后拍照确认并将表格交回检录处,由班长和体育委员签字后方可离开测试场地。

    3.如发现不符合免测、缓测申请条件的,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审核后通知到各学院。

    4.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穿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并在测试中注意安全,如有疾病不宜参加个别项目,或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请立即刻向测试老师声明。

    5.如遇下雨或极端天气,视情况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郁老师。

    八、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郁彦妮 李立群

    联系电话:86613688 86613689

    地 点:体育馆207办公室。

    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部

    附件:单项指标评分表.docx

    附件1:测试日程安排.xls

    附件:免、缓测表.xlsx

    附件2(身高体重)体质测试安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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