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2017年暑期本科学生留宿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6-23

    为做好2017年暑期本科生留宿相关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申请留宿条件

    1.参加学校在杭教学实习和见习的非杭州籍学生;

    2.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

    3.担任全国学生运动会的志愿者;

    4.参加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学科竞赛与体育比赛集训学生;

    5.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学生。

    二、学生留宿时间

    滨文校区留宿时间为7月6日-9月14日。富春校区留宿时间为7月6日-8月28日。

    三、学生住宿具体安排

    1.严格控制暑期留宿学生人数

    各位同学请及时查看暑期留宿相关通知,仔细阅读留宿的条件和申请程序,确保填写信息准确翔实。如经学校认定不符合留宿条件,应尽快返乡休假。

    2.符合留宿条件的滨文校区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立业园学生公寓住宿。符合留宿条件的富春校区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富春校区学生公寓住宿。暑期留校学生须签订安全承诺书。

    3.所有留宿学生都必须经过申请备案,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4.凡暑期留宿的学生必须服从学工部和学院的统一管理和要求。

    四、学生留宿申请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留宿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收齐汇总后统一报学生事务中心。

    2.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同意后,会同学院商定留宿学生宿舍安排与合并(暑期留校学生不能单独一人住宿),然后将同意暑期留宿学生名单和住宿安排表反馈学院,并将《2017年暑期留宿学生准住证》发放各学院。

    五、留宿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17年6月27日16:00前,将留宿学生申请表、安全协议书、留宿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其中汇总表还需报电子版。

    六、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暑期安全管理措施

    各位留宿学生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严格遵守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留校、留宿学生安全管理措施。对自行安排住宿的学生,学院将进行逐个排查、处理,要求暑假前必须返乡,如确实有特殊原因无法返乡的,学生须与学院重新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并服从学院管理。

    2.加强假前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各位同学放假时务必将寝室内的贵重物品携带返乡,并在暑假期间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院对全体留宿的学生集中进行留校安全专题教育,强调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获准留宿的学生,凭“2017年暑期留宿学生准住证”本人“一卡通”进出宿舍,并严格执行假期留宿每日签到制度(在宿管员处签到),学校将组织日常查寝查夜,一旦发现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者取消其暑期留宿资格。留宿学生若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须到值班室宿管员处进行登记并报告学院。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暑期申请留宿学生名单汇总审批表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7年6月23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假期公寓留宿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暑期申请留宿学生名单汇总审批表.xls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3、20、22号楼

    邮编:310053

    联系电话:0571-86613712、0571-86613715 

    传真:0571-86613712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40830-1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Copyright © 2022 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