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学科竞赛获奖成绩加分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组: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6〕77号),参加各类科技创新与竞赛(含“挑战杯”)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每获奖1项,可选择获奖所在学期最多3门课程(不含公共基础类平台课程,如大学英语、思政类、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体育类课程等,不含不及格课程)加分奖励,该课程成绩加分后以该课程满分最高分为上限。若选择课程加分奖励,则该项竞赛获奖不能同时作为第二课堂学分奖励。请2017年1-8月期间获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同学,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奖课程加分申请表》一式两份。
排序说明:获奖成员为集体项目的,挑战杯项目根据获奖证书按排名取前五名;其他学科竞赛项目原则上成员排名不分先后,如因特殊情况确有排名的,需在竞赛前经第一指导老师确定全体成员排名顺序并由全体成员签字(申报加分申请时需提供签字文本)。
受理时间:2014级 9月11日上午9点到10点以项目组为单位交到3-518。其余年级9月18日上午交。
联系人:孙提老师
联系电话:86613797
表1 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课程成绩加分奖励表
竞赛获奖级别
| 参赛学期课程成绩加分奖励(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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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特等奖
| 18
|
一等奖
| 15
|
二等奖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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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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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特等奖、一等奖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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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8
|
三等奖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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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奖成员为个人,则按上表加分;
2.获奖成员为集体,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的项目,所有按奖励分乘以调节系数0.8后加分;
3.获奖成员为集体,成员排名分先后的项目,按排名依次乘以调节系数1、0.8、0.6、0.4、0.2后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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