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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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学院2016级军训安排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6-28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2016级学生军事训练工作通知如下:

    一、 目的要求

    通过14天的军事训练,使学生在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提高思想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增强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从而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建立良好的学风、校风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参训时间、地点

    参训时间:8月29日至9月11日期间(拟定,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参训场地: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

    帮训部队:武警杭州士官学校

    搬迁安排:9月11日军训结束后(除人文学院、药学院外)全体2016级参训学生由富春校区迁往滨文校区,具体搬迁方案由学工部会同后勤管理处及富春管委会制定。

    三、军训内容

    1、集中训练时间:8月28日至9月11日(其中8月28日学生返校报到,29日学生领取服装、接军训教官及军训动员,30号正式训练,9月11日下午阅兵)

    2、军事技能训练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队列训练、内务整理、分列式、阅兵式等。

    3、理论知识学习内容:安全知识和军事理论(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科技、信息化战争)。 集中训练期间以军事技能训练为主。其中理论知识学习内容未完成的部分待集中训练结束后于9月12日-9月15日在两校区安排进行,具体由体育部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

    1、学生军训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训练考核成绩将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军训中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和考核不及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2、切实做好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摸底。对因生理缺陷、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军训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全体同学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2016级学生军训身体健康自我评估报告》(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与8月28日上交学院辅导员处。

    附件1: 2016级学生军训身体健康自我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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