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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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11-09

    各团支部: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团员推优实施细则(2016年10月修订版)》,学院团委将在近期启动团员推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院团委直接推优

    1、推优人员须符合院团委直接推优的基本条件;

    2、院学生会、朋辈心理互助会、ASK等院级学生组织按照总人数10%的比例推优;

    3、其它符合院团委直接推优条件的同学,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注:申请院团委直接推优仅限细则中提及的10项情况,班级推优不在此列);

    4、所有申请直接推优的同学须填写《团员推优表》(附件1),院级学生组织推优表于11月13日前统一交007学生党员教育发展基地审核。

    二、班级团支部推优

    班级团支部推优和院团委直接推优同步进行,各支部参照细则中各项工作要求,于11月15日前完成推优,并将《团员推优表》和《团支部推优记录表》(附件2)交至3-518-2杨老师处(富春校区交至彭帆老师处)。院团委审核后,于11月17日前对班级团支部推优名单进行公示。

    团员推优工作务必公平、公开、公正,在推优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院007学生党员教育发展基地陈同学:17774008809。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7年11月9日

    20171109生命科学学院团支部推优记录表.doc

    20171109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团员推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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