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申报书.docx
各学院(所、部),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服务于青年成长成才,促进中医青年人才培养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第一届全国中医药院校共青团工作联盟暨第九届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发展论坛工作会拟定于2018年6月底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举行。现将我校优秀青年和优秀论文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青年评选
(一)评选范围
在本校(含附属医院)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等工作的青年;全日制在校青年学生。
(二)评选名额
青年职工和青年学生候选人各1名。
(三)评选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专业,立足岗位,成绩突出,能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优秀青年候选人原则上本人或所在团队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表彰。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级组织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择优原则进行评选推荐,推选出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最具影响力的青年代表人物作为候选人;
3、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申报表》(见附件1)或《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8年5月24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至学校团委,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命名为“部门名称+优秀青年”;
4、申报材料要求准确、生动、详实,主要事迹应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字数2000字以内,附推荐人参选感言(50字以内),6寸近期生活照(jpg格式)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工作彩照(jpg格式、宽高比例1:1.2-1.4,350dpi)各1张。
5、校团委组织评审、公示、上报。
二、优秀论文征集
1、征文内容
征文内容围绕“十九大精神指引下的团学改革”的论坛主题,结合中医青年与中医药产学研、中医药创新发展、素质教育、文化传承等展开,原则上以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形式为主(撰写要求见附件3)。
2、征文要求
各学院(单位)择优推荐1篇,于5月24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校团委将择优推荐3~5篇论文上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晨 0571-86633303 15967143010
电子邮箱:hczjtcm@126.com
地址:滨文校区行政楼23345办公室
附件1: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申报表
附件2:全国中医药院校优秀青年学生申报表
附件3:第九届全国中医青年发展论坛交流论文征集的有关要求
校团委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