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同学,班主任、辅导员:
为落实暑假期间本科生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守住学生安全稳定底线,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学年暑假学生留校申请的通知》要求及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院2018年暑期学生留宿及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根据要求,暑假期间学生一律回家,原则上不予留宿。根据“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以下学生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经批准后安排住宿:
1、本科生参加学校下达任务在杭教学实习或见习的;
2、本科生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辅修专业学习的;
3、本科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统一培训辅导的;
4、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5、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就业等暑期重点工作的;
6、研究生确因科研需要,须留校开展实验室科研工作;
7、其他经学院安全稳定领导工作小组认定可以留校的情况。
二、留宿的时间和地点
1、暑假留校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9月13日。
2、滨文校区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统一安排入住立业园学生公寓,富春校区学生原则上不留宿。
3、未申请留校的两校区学生于7月10日17:00前须离校返乡,下学期寝室开放时间为9月13日。
三、留校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
1)申请时间:6月12日-6月18日
2)申请方式:学生登录学生网上事务大厅,点击“假期留校申请”→阅读“留宿各项通知和办理流程”→点击“我要申请”→点击左上角“申请”→填写申请表、点击已阅读“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点击“提交”→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办理留宿学生准住证。
学生留宿时间段要精确填写,中间返乡的,返乡期间段不要申请在内,分两个阶段填写。
3)申请材料:申请留宿学生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本科生填写《家庭监护人留校知情同意书》(附件1,一式一份),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假期留校开展实验室工作证明》(附件3,一式一份),于6月19日前交年级辅导员。
2、学院审批:
1)审批时间:6月19日-20日
2)审批方式:各辅导员采用线上审批和留宿材料真实性审查的方式对所辖学生的留宿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完毕后提交学院;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对全院申请留宿的学生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审定
3、学校审批:
学工部、研工部对各学院提交的留宿学生进行审定。审定后,由事务中心根据全校现有寝室房源对留宿学生安排集中住宿。为确保安全,暑期留校的学生不能一人一寝单独住宿。
4、办理准住证:
审核同意留宿的学生,6月25日-28日期间携带两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学生证或一卡通到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准住证。
5、其他事宜:
1)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沈老师,联系号码:86633347,地址:滨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富春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号码:61768501,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16室。
2)所有留校学生都须经过事先申请备案,未经审批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寒假住宿。
四、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
1、强化假期前学生教育管理
无论学生是否放假回家或留校,辅导员、班主任在放假前要进班级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寝室进行一次走访,要结合学校案例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做到学生安全教育全覆盖。放假前后,学院将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违章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等现象,如查到有类似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2、严格落实暑假安全管理措施
各辅导员、班主任逐个排查今年暑假期间学生的去向和动态,指导学生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本学生2018年暑期去向一览表》(附件5),并签字确认。对于留校留宿学生的学生,要加强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点学生的重点把控,强化校园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回家返乡的学生,要确认其何时到家,并留有痕迹管理;对自行安排住宿的学生,各班级要逐个排查、处理,与家长核实信息,加强管理;对延长学制、心理异常、曾受处分等特殊学生群体,要做到一人一案,全程监控,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管理
凡留宿学生必须服从值班人员和公寓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凭一卡通与《准住证》进出学生公寓,进出学生公寓时必须及时登记。学生在寝室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容留他人。所有留校学生都须经过事先申请备案,未经审批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暑期住宿。
2018年暑假学生留宿工作附件.zip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