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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学院院转发《关于举办“正能量,致梦想”音乐节目创作大赛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6 15:50      点击数: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质,全面展示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现根据浙教办体(2015)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第一阶段活动。本次活动重在寻找有特色,思想健康,教育意义深的节目,彰显我校的文化底蕴,传承我校的求本远志的校训精神。

    二、活动要求

    整个活动要求扩大学院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参赛的节目要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该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可以以中国梦、中医梦、乐学好学、寝室文明、志愿支教、好人好事、社会焦点、校史校情、学生生活等为主题。

    三、活动对象和分组

    创意组活动对象:全校师生及校友。

    展演组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分组:创意组和展演组。

    四、报送办法

    创意组以小剧本(演员不超过8人,表演时长11分钟内)、朗诵稿(表演时长6分钟内)、舞蹈节目创意等形式投稿。展演组以成品节目表演参赛。展演组每个节目参演人数要求不少于4人,不多于60人,小品11分钟内,其他节目6分钟内。

    比赛分为创意组与展演组两个组别,分学院推荐和个人参赛两种形式报送。生命科学学院各参赛组请于4月1日前提交参赛报名表(见通知后附件1)于2223737550@qq.com。若有疑问,可致电询问负责人张同学:15757194907(652486)。

    五、时间安排

    创意组:第一阶段(3月11日—4月6日)为各学院开展活动阶段。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及时部署有关工作。

    创意组: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5日)各学院及个人提交报送表,参加学校的评比。

    创意组:第三阶段(4月16日—5月15日)对优秀的创意进行展示。

    展演组:第一阶段(3月11日—4月6日)为各学院开展活动阶段。

    展演组: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5日)每学院推荐1个节目参加学校的评比。

    展演组:第三阶段(4月16日—5月10日)对优秀的节目进行再加工,在学校晚会上予以展示或报送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

    六、评比办法

    按节目内容是否具有内涵、创意、是否遵守参赛要求以及节目表演水平来评。

    七、奖项设置

    创意组根据质量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展演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八、其他

    原创者要保证节目稿的真实性。校团委在组织录制、出版、举办、使用相关音乐作品及创意的过程中,对参赛者的作品不另付版权费。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5年3月11日

    参 赛 报 名 表

    (参赛者承诺栏由原创作者签名,如不是原创不需要签)

    参赛者姓名

    参赛组别

    联系方式

    短号

    节目名称

    节目类型

    表演人数

    邮箱

    是否原创

    话筒数

    是否改编

    话筒架数

    参赛者承诺:

    该作品为本人原创,我对作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者(签名):获奖后补签

    2015年 4 月 10 日

    节目简要介绍:(用宋体小字,小四,200字内)

    具体内容:(由参加创意组者填写,须另附页)

    学院推荐节目的负责人及电话:推荐学院:

    学院团委书记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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