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质,全面展示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现根据浙教办体(2015)1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的第一阶段活动。本次活动重在寻找有特色,思想健康,教育意义深的节目,彰显我校的文化底蕴,传承我校的求本远志的校训精神。
二、活动要求
整个活动要求扩大学院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参赛的节目要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该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可以以中国梦、中医梦、乐学好学、寝室文明、志愿支教、好人好事、社会焦点、校史校情、学生生活等为主题。
三、活动对象和分组
创意组活动对象:全校师生及校友。
展演组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分组:创意组和展演组。
四、报送办法
创意组以小剧本(演员不超过8人,表演时长11分钟内)、朗诵稿(表演时长6分钟内)、舞蹈节目创意等形式投稿。展演组以成品节目表演参赛。展演组每个节目参演人数要求不少于4人,不多于60人,小品11分钟内,其他节目6分钟内。
比赛分为创意组与展演组两个组别,分学院推荐和个人参赛两种形式报送。生命科学学院各参赛组请于4月1日前提交参赛报名表(见通知后附件1)于2223737550@qq.com。若有疑问,可致电询问负责人张同学:15757194907(652486)。
五、时间安排
创意组:第一阶段(3月11日—4月6日)为各学院开展活动阶段。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及时部署有关工作。
创意组: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5日)各学院及个人提交报送表,参加学校的评比。
创意组:第三阶段(4月16日—5月15日)对优秀的创意进行展示。
展演组:第一阶段(3月11日—4月6日)为各学院开展活动阶段。
展演组: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5日)每学院推荐1个节目参加学校的评比。
展演组:第三阶段(4月16日—5月10日)对优秀的节目进行再加工,在学校晚会上予以展示或报送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
六、评比办法
按节目内容是否具有内涵、创意、是否遵守参赛要求以及节目表演水平来评。
七、奖项设置
创意组根据质量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展演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八、其他
原创者要保证节目稿的真实性。校团委在组织录制、出版、举办、使用相关音乐作品及创意的过程中,对参赛者的作品不另付版权费。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5年3月11日
参 赛 报 名 表
(参赛者承诺栏由原创作者签名,如不是原创不需要签)
参赛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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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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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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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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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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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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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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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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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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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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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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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筒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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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者承诺:
该作品为本人原创,我对作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者(签名):获奖后补签
2015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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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要介绍:(用宋体小字,小四,200字内)
具体内容:(由参加创意组者填写,须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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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节目的负责人及电话:推荐学院:
学院团委书记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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