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关于申报2022年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培育项目(院级课题)的通知

    来源 : 教科办      作者 :      时间 : 2022-03-28

    各位老师:

    为促进学院内涵式发展,培养优秀的中青年科研队伍,提升学院的科研水平,促进学院学科人才发展。根据《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培育管理办法》(浙中医大生科院〔2021〕15 号),拟开展2022年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培育项目(院级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项目应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研究内容、提交论文或达成立项资助目标。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生命科学学院教职工。每人每次最多主持申请1项。

    (三)各项目均应通过申报、评议、审批的程序方可立项。原则上申报时有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使用科研经费者不得申报,如需申报必须详细说明理由。

    二、申报类别

    (一)基本科研能力孵化项目

    1.旨在支持和促进中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获得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培育科研成果奠定基础。申报对象为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为 2 年。

    3.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 0.8 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 0.3 万元/项。

    4.2022年度自然科学类资助2项,人文社科类资助1项。

    (二)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1.旨在支持学院中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工作,打造一批学风扎实、富有活力、具有潜质的科研学术骨干,以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原则上支持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为 2 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 1 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 0.5 万元/项。

    3.2022年度自然科学类资助2项,人文社科类资助1项。

    (三)基本科研能力拔尖项目

    1.获立项不资助的厅局级科研项目。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为 2 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 2 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 0.8 万元/项。

    3.2022年度自然科学类资助2项。

    (四)基本科研能力卓越项目

    1.资助下一年度拟申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优先资助符合下一年度国家或省自然基金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申报者。

    2.申报者应已发表一篇与申报内容相关的 SCI 论文。

    3.项目执行期一般为 2 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 2.5 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 1 万元/项。

    4.2022年度自然科学类资助1 项。

    5.此项与学院国基金申报奖励和校级国基预研专项不重复申请。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应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项目申报人填写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 1 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需经学院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同类项目原则上每人只资助一次;

    2.近 3 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者;

    3.项目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四)学院对申请标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审通过的项目由学院邀请院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遵循双盲原则,按照评审专家意见择优立项。拟资助项目经公示后,由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四、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按照年度拨款,经费管理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 号)。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经费支出范围可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数据采集费等。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部门的规定执行。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原则上收回学院统筹。

    五、项目申报程序及管理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命名发送至4989068@qq.com(不接受其他发送方式),注意电子版红色字体部分应匿名,邮件注明:“2021年院级课题”,申请阶段暂时不需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待立项后再提交)。

    3.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须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院级科研培育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4.联系人:杨贞 陈京

    联系电话:0571-86612712 86613600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请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3月28日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3、20、22号楼

    邮编:310053

    联系电话:0571-86613712、0571-86613715 

    传真:0571-86613712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40830-1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Copyright © 2022 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