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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19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5 09:43      点击数:

    项目组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和2019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以及2016年未结题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有关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校团委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付经费,并酌情减少该项目所在学院下一期申报指标。

    22017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2);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3.申请延期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两年内完成结题工作;申请延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类项目需在自立项起三年内完成结题工作。

    4.若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需向校团委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二、2019年度项目申报

    1. 根据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分配,我校可申报项目为59项,经校级评审后,按1:1等额向团省委推荐申报。

    2. 各学院可申报数主要结合学院规模、学科特色以及“挑战杯”成绩等。具体申报数:生命科学学院不超过7项

    3.请项目组按照新苗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进行申报。

    三、相关事宜

    1各项目组请以学院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并于按规定时间节点上交2017年度项目验收文本(详见附件1)2017年度验收汇总表(详见附件7)2019年度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4/5/6)2019年度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8)

    2. 时间节点:

    1) 222日前各项目组上交2019年度项目申报文本、汇总表(Word稿);

    2) 222日前各项目组上交2017年度项目验收文本、汇总表(Word稿及纸质稿)

    3)电子版发送到ASKbase@163.com,纸质稿交到3号楼518-2孙提老师处。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  

    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7.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8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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