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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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10-16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本硕连读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参加高校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教育厅、财政厅本学年向我校下达的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校本部318人,滨江学院97人。生命科学学院名额本部21人,滨江学院4人。

    三、评审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符合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各项基本条件;

    2.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

    3.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审程序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提出学院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学生处负责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审核工作,根据各学院推荐上报的省政府奖学金名单,提出学校当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

    4.学校领导审定后,由学生处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给年级辅导员

    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给年级辅导员

    3.所有材料10月19日前上交。

    4.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8.10.16

    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填写说明).doc

    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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