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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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5年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5-10-12

    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办法》(浙中大发[2015]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

    二、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团队)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奖项设置

    “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奖励金额2万元(团队获奖奖励金额4万元),一等奖奖励金额1万元(团队获奖奖励金额2万元),优秀奖奖励金额0.5万元。

    “復元卓越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復元卓越奖学金”各等级奖之间不可兼得。

    四、申报条件

    评选2014-2015学年,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特等奖: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三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

    一等奖:取得省级(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八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表彰,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一等奖。

    优秀奖:取得校级及以上重大奖励,或在某一方面表现卓著者,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优秀奖。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1.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提出“復元卓越奖学金”候选个人或团队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公示3天无异议,上报学校。

    3.申请个人或团队于10月23日前提交《復元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主要支撑材料复印件(A4纸)交22308孙提老师处,并发送申请表、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至邮箱:1094893724@qq.com。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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