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16年“创青春”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今年上半年在温州医科大学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本届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竞赛: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实施步骤
竞赛分校内选拔赛和省级比赛。省级复赛将在4月上旬举行,终审决赛将于5月中旬组织。
三、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资格
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省级决赛当年的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二)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四、相关要求
(一)参赛作品数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我院可推荐数量为2项。校团委将邀请专家对所申报作品再次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挑战杯”比赛。作品按照以创业和未创业分类申报,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
2.创业实践挑战赛。学院有优秀项目可直接推荐,推荐数量不限制。
3.公益创业赛。学院有优秀项目可直接推荐,推荐数量不限制。
(二)作品报送时间和要求。作品均需填写作品申报书。请将参赛作品(一式两份)、作品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2、3)于3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院团委22312办公室,同时报送作品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至214812436@qq.com, 联系人:杨老师,86613741。
附件:1.“创青春”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
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2.“创青春”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
赛(创业实践赛)作品申报书
3.“创青春”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
赛(公益创业赛)作品申报书
4.“创青春”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
赛作品汇总表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6年2月29日
挑战杯附件1、2、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