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满足条件: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名额:生科院本部:5人,滨江:4人。
4、登记表的填写请严格参照样表(附件3);
5、请班级于3月3日12:00前相关材料交至22308孙提老师处。附件1要求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电子版发1094893724@qq.com。
联系人:孙提 联系电话:86613797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6年2月26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