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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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10-31

    各团支部:

    根据《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团员推优实施细则》,学院团委将在11月份进行团员推优,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院团委直接推优

    1、推优人员须符合院团委直接推优的基本条件;

    2、院学生会、朋辈心理互助会等院级学生组织按照总人数10%的比例推优;

    3、其它符合院团委直接推优条件的同学,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4、所有推优人员须填写《团员推优表》(附件1),院级学生组织推优表由院团委组织部于11月2日前统一收齐并审核,其他申请推优人员最晚请于11月2日下午5:00前将表格交至22312;

    5、院团委审核荐优名单,广泛征求意见,召开院团委全委会讨论,于11月4日前确定院团委直接推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班级团支部推优

    院团委直接推优工作完成后,进行班级团支部推优,各支部参照细则中各项工作要求,于11月10日前完成推优,并将《团员推优表》和《团支部推优记录表》(附件2)交至22312。院团委审核后,于11月11日前对班级团支部推优名单进行公示。

    团员推优工作务必公平、公开、公正,在推优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方同学:13588802683,学院团委杨老师:86613741。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6年10月31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团员推优表20161031.doc

    生命科学学院团支部推优记录表201610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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