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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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评选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11-04

    为推动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年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共同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甲方)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乙方)经友好磋商决定在于2016年11月建立浙江中医药大学“春华秋实”公益助学金。

    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助标准:

    甲方每年向乙方捐赠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用于资助乙方来自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学生共20名,资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每年

    二、评审时间:

    每年10-11月

    三、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助学金(“春华秋实”助学金)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在读学校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违规情况;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未出现任何挂科现象(大一同学高考成绩优异)

    4、热爱专业学习始终保留我院学籍者。

    特殊贡献:

    1、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担任校院各级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等;

    2、科研成绩突出,在各级专业类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3、参加境内外交流学习一学期以上(含)表现优异者;

    4、在道德风尚、创新创业、文体竞赛中表现突出,赢得荣誉者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11月7日17点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2016助学金申请表》(表一、表二两份,见附件:1),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同学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2、学院成立“春华秋实”助学金评审小组,结合评审要求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报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最终确定。

    3、根据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反馈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同学名单并上报学工部备案。

    四、其他

    1、各班应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有效的资助。

    2、已申请国家助学金、思源奖学金等的同学可以申请“春华秋实”助学金。

    3、未尽事宜请与生命科学学院霍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613741(滨文22312室)、61768291(富春活动中心5310室)。

    生命科学学院学办、团委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

    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2016西部助学申请表(一,二)PDF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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