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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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加强2013级学生实习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6-12-07

    2013级班主任、各班级,全体毕业生:

    为加强对我院2013级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实习质量,确保安全稳定,现将在实习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体参与实习的同学要与学院签订《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专业实习承诺书》(附件1),此承诺书与《实习单位接收函》一起在2017年1月5日前上交学院来老师处。

    2、根据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附件2)要求,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在外住宿,学校也不鼓励同学们在外住宿。特规定,非在杭州市区实习的同学,可视情况自行安排住宿,但须本人提出申请,并签订相关协议,详见附件3,此材料请相关同学在2017年1月5日前交年级辅导员刘老师处。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私自在外住宿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为加强家校联系,每位同学应将参加实习的单位、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工作内容告知家长,同时提供《学生专业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在2017年1月5日前交各班主任处,班主任应对此同意书的真实性进行鉴别,确保家长真正知情。

    4、为做好班级同学的实习去向统计,请各毕业班长统计班中同学的实习单位,填写《生命科学学院2013级学生实习单位汇总表》,并于2017年1月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给班主任、辅导员和来老师各一份。

    5、为保障实习权益,建议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上材料的上交时间,如已完成的同学、班级可提前上交,避免恰着时间点集中上报。

    6、关于实习期间工作的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来老师(86613715)、刘老师(86613797)。

    各类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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