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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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7-04-17

    各团支部:

    团员民主评议是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五四”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标

    1、通过“团员民主评议”工作,促使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并进一步深化团员青年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模范意识。

    2、通过团员自评、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开展群众评议等方式,认真开展团员青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正视不足,完善自我。

    3、对极少数评议情况不好的团员加强教育、帮助和引导,保证整个团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评议对象

    全校团员青年

    三、评议时间

    2017年4月18日—4月28日

    四、评议标准

    团员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分—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团支部优秀率控制在10%以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民主评议为不合格:

    1、违反校规校纪(有学校处分)的团员。

    2、不按时、足额交纳团费,经教育不改的团员。

    3、无故不参加团员民主评议的团员。

    4、有团内规定的其他违纪情况的团员。

    五、评议程序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应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由各基层团支部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团支部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团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

    2、个人总结。团员要回顾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形成个人的书面总结材料,并对照《团员民主评议表》(见附件)进行自评,作出自评分。

    3、民主评议。团员将个人总结和自评打分的情况汇总给团支部,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由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的意见,结合日常工作记录,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给出“支部评分”。

    4、其他。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对少数不合格团员开展必要的组织处理和教育。

    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好本支部的“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团员民主评议率达到100%,要把教育团员思想与服务团员需求相结合,扎实做好各评议等次的团员的思想工作,更好地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请各团支部于4月28日前将本团支部的《评议汇总表》以及《团员民主评议表》纸质稿统一交至学院团委,滨文校区交至22312,富春校区交至霍老师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杨老师,电话:86613741,办公室:22312.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7年4月17日

    五四评议汇总表.xls

    浙江中医药大学“五四”团员民主评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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