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风建设监察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8-05-03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基础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基础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基础文明水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我院现对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学院学风建设监察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拔

    1、政治面貌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及以上;

    2、有强烈的责任心;

    3、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端正;

    4、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奉献精神;

    5、工作诚实,大公无私。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学院学风建设的检查,对迟到、旷课以及课堂违纪现象进行检查;

    2.协助辅导员统计每周迟到、旷课的人员信息;

    3.做好与任课老师的沟通交流,协同老师共同开展学院学风建设工作。

    三、管理考核

    1.学院学风建设监察员由学院党总支指导,学院学生会基础文明部直接管理和监督;

    2.每学期学生会基础文明部将对全体学风建设监察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反馈学院党总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党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3.自2016年11月起,入党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必须担任至少1个学期的学风建设监察员,且考核合格,否则不具备成为重点发展对象的资格。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党支部广泛动员,鼓励入党积极分子申报,每支部推荐不少于4名同学担任学风建设监察员。

    2、鉴于富春校区特殊情况,2017级学风建设监察员在班级推荐和自愿报名基础上产生,每班不低于2名。

    3、应聘的同学需填写《生命科学学院学风建设监察员推荐表》电子稿(附件1),在5月6日12点前将电子文档发至zzdskyzl@163.com.逾期不候。

    4、应聘填写报名表的同学请于5月6日下午1:30在A104进行面试,A105候考(富春校区);5月6日18点在3号楼党员之家进行面试(滨文校区)

    未尽事宜请联系许绣琦老师(滨文校区),电话:86613741,办公室:3-518-2;彭帆老师(富春校区),电话:61768291,办公室:5310。

    生命科学学院学风建设监察员推荐表.doc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3、20、22号楼

    邮编:310053

    联系电话:0571-86613712、0571-86613715 

    传真:0571-86613712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2023 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40830-1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

    校办电话:0571-86633077 0571-86633177 传真:0571-86613500

    Copyright © 2022 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浙ICP备0504083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03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